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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星期過得很不平靜
一切從PUMA歐巴桑的惡行惡狀開始
結束在姐的火大離職
是呀!我和姐的確是用MSN說了PUMA歐巴桑的羞恥事件
但是...一切都是事實?!
PUMA歐巴桑利用權職之便側錄了我和姐的聊天記錄
來!沒讀過法律~沒關係!我教你
首先~
1)未在公司公開禁止使用MSN和SKYPE
小小員工有"自我隱私"主張
側錄交談記錄 "違法"
2)公司有權側錄員工交談記錄
前提是 公司合理懷疑員工洩漏"國家機密"與"妨礙國家安全"
詳請參閱監察法
3)私自側錄員工的交談記錄
依據刑法第315條之一 公司已違反"妨害秘密罪"
PUMA!!你是要我告公司~還是告你個人呢?
還有~我還要加送一條民事賠償給你!
年輕人雖然年輕~但是並不是不帶腦
你PUMA在先
又違法取得資料
竟然又要我們向你道歉
我真的辦不到
姐已經要離職了!
我...也沒什麼顧慮了
既然你拆散了我們 three musketeers!
我只好解決這一切
謝謝你讓我了解這個世界的複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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